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江苏省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1.岗前培训的对象为学院新补充专任教师(无高校教师资格证)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
2.之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1.培训内容: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
2.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培训操作方式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自行在岗前培训系统完成培训注册及考试报名工作,网址 http://jsgspx.gspxonline.com/。具体报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补考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5日。须通过岗前培训系统报名才能参加2023年下半年岗前培训考试(网址同上)。
3.申请免修免试审核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5日,在岗前培训系统中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4.培训时间:报名经组织人事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以进行在线培训学习。培训系统关闭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24时。培训系统关闭前学满所有报考科目的网上课时,方有资格参加考试。
5.考试时间:暂定2023年12月9日—12月10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四、考试工作
1.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命题、统一考试,补考一并进行。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2.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将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成绩合格者,发给《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未完成网络培训规定学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各科目成绩设置两年有效期(2023年之前取得的成绩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考试全部合格后,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后,学员须重新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培训及考试。
五、免修与免考
首次报名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师范类本科生和教育类研究生(研究生专业代码 0401、0451、0453),可免试相应科目。免修免考的审核依据为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在学期间成绩单,其中成绩单上需清晰显示以下内容:个人姓名、所学专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需完全一致),以及课程考试考核成绩。
非首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均需在系统中再次申请免修免试,免修免试依据按往年政策执行。其中已经获得免试纸质批复的人员,直接上传纸质批复件的电子版;未及时申请纸质批复的,除按往年政策提交佐证材料外,还需上传往年的岗培考试成绩单(以证明非首次报考)。
申请免修免考的学员需在岗培系统中提出申请,并根据免修免考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申免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培训及考试报名工作要求
1.教材费:
《高等教育学》,45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元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元
《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5元
2.培训费:每人320元(培训费:每科培训费 80 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
3.考试费:单科每门20元,5门共计100元
4.征订教材与培训考试的报名同时进行,如需征订教材,可在系统报名时勾选相应选项,逾期不征订者教材自行解决。
5.初次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培训费由本人先垫付,当年一次性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学院予以报销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自理。
6.补考人员上述费用均自理。
请有关人员务必于9月25日前完成系统报名,并于9月27日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缴费信息表,签字后,连同相关费用交至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王一帆 联系电话:68512519
附件: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