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类产业教授(兼职)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3〕6号),现将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高职类产业教授(兼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申报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法的通知〉(苏教职〔2020〕19号)》文执行,从校企合作企业及现有兼职专家库中优先选聘,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聘期四年。限报4名。
二、申报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五年以上;
(三)本人或所在单位与推荐学校有产教合作基础;
(四)身体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国家
级人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6周岁;
(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者,予以优先选聘:
(1)省、市级“技能大师”“大工匠”“工匠”;省、市级企业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省“五一”创新能手;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市级“有突出贡献技师”;正高级、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负责人;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等优秀乡土人才;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专家组组长;
(2)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省“双创计划”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项目获得者;
(4)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科研机构负责人;
(5)与上述称号相当的人才。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破格选聘。
(1)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社科奖(排名
前三),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被企业实际应用、并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或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
(2)近五年,主持所在单位与高校开展产教合作项目,且成效显著者;
(3)在创新创优、技术攻关、授艺带徒、传统工艺传承、商业项目运营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4)获国家级技术、技能大奖,入选国家级技术能手、大师、工匠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者。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报送岗位需求(6月13日前)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等实际情况,确定产业教授岗位和要求。于6月13日17点前将《产业教授岗位申报表》电子稿发邮箱(196359600@qq.com)。各二级学院(部)限报1个岗位。
2.公布岗位(6月25日前)
组织人事部汇总岗位需求后,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分配名额,经学院批准后上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将于6月25日前向社会统一发布。
3.组织申报(7月18日前)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统一发布的产业教授(高职类)岗位,与符合条件的人选对接,组织申报,并于7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部。
纸质申报材料:《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申报书》(一式3份)、《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证明材料(一式1份)需装订成册,附目录并标注页码,材料排放顺序需与表格填写顺序相同。
电子申报材料:《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申报书》、《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申请汇总表》和证明材料扫描版发至邮箱(196359600@qq.com)。
四、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人选仅可申报一所高校一个岗位。已被聘为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且在聘期之内的不得申报。
联系人:孙洁,电话:68512519
组织人事部
2023年6月9日